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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笋中学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 上海市石笋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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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笋中学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预案
作者:校长室 时间:2011-11-24 点击:564 下载全文 访问记录 发表评论

为有效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处理师生食物中毒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学校食堂或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等。

二、事故的预防: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

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1小时以内向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

石笋中学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工作小组

  长:陈治明

副组长:陈建观、倪国华

  员:食堂负责人、汪洪芳、 诸月华、张全军 各年级长

2、人员分工:

陈治明:指挥、报告

陈建观:调查、取证。

倪国华:协助调查、协调

汪洪芳和各年级组长:教育、疏导、接待

张全军:管理协调

诸月华:登记、陪护中毒者

 

 

上海市石笋中学

201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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