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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笋初级中学安全文明校园岗位职责
作者:陈治明 时间:2016-09-10 点击:2209 下载全文 访问记录 发表评论

 

    

上海市石笋中学安全文明校园岗位职责

 

1.                     校长(法人、第一责任人)

1.负责建立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确定参加人员,并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2.提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新理念,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并与南汇区教育局、派出所等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3.构建学校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4.与各部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定校园安全责追究制度与激励机制。

5.负责健全预警制度,制定学校各项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排除安全隐患。

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事件,负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担任主要处置工作,并按信息上报制度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7.代表学校协调派出所、交警、社区、城市监查、文化监查、食品监督、工商等部门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周边协调工作机制。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治安辅导员、治安监督员,主持召开联席会议。

2.                     党支部书记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校长不在期间代行安全工作责职。

2传达并组织教师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加强师德建设,做好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掌握教职员中的不稳定因素,并提出解决办法。

 

3.传达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等。

4.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学校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检查落实后的工作,并视实际情况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报告。

5.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工作。

3.                安全防范代表

担任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小组组长。全权负责展开相关工作。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工作小组组长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落实“一岗双职”的岗位要求,检查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检查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3、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园的设施设备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反馈总结整改检查的情况。

4、做好教师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

5、组织安排好校园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6、督促做好安全台帐和归档工作。

 

4.                     法制副校长(校外)

1.指导学校的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2.参与学校有关法制教育活动的研究,提出学校法制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3.加强对校外治安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政策教育以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校外治安辅导员的工作水平。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管理秩序,对涉及本校师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校外治安辅导员

1.指导在校师生开展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禁毒、防火、防震、防灾等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说明书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2.指导本校保安队员开展业务练兵活动,提高保安队员的业务水平,及时通报有关学校周边治安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3.参与对学校违法、违纪师生的帮教工作,制订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

4.为全校师生作法制报告,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

5.检查、督促、指导法制教育计划的制订、落实情况,并指导学校开展防火防灾、防暴力入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

6.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技防、人防等安全防范措施。

6.                     工会主席

1.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文明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协助党支部做好校内不稳定因素的访谈、记录及上报工作。

3.积极关爱教职工及其家属,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

4.定期召开各工会小组长会议,了解并检查各组室的安全情况。

7.                     校务管理处主任

1、负责校园场地、教学大楼、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解决。

2、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及维修工作。

3、负责学校消防器材、特种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4、指导检查食堂人员做好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

5、检查指导门卫人员按照门卫的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6、负责后勤部门人员的安全岗位培训。

7、协助校长做好工程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

8.                     德育管理处主任

1.负责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岗位的安全职责制定工作。定期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会议,提高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管理水平及意识,负责对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工作考核。

2.负责建立全校师生的应急联系网络及全校学生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演习。

3.做好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预案制定、演练和安全防范工作。

4.制定有关安全的宣传计划,宣传安全知识,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周”的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

5.负责师生社会实践中的安全工作。

6.德育副主任协助德育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9.                     教学管理处主任

1.负责教学老师、实验员、网管员、信息员等岗位的安全职责的制定和安全文明工作的检查。

2.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

3.负责化学用品保管员的安全培训,并对教学安全事故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

4.负责学生体检、体育测试、实验课、外出劳技课等中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发生教学安全事故,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协助处理。

6.教务副主任协助教务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10.               校值日教师:

1、护导老师必须准时上岗(上午645-至下午4 :45),并配戴好护导标志。

2、值日老师必须按时至规定岗位值勤,护导过程中随时关心周围同学的活动安全,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并处理发生的偶发事件。

3、如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石笋中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11.               年级组长

1.负责建立本年级组的师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年级组安全工作。

3.协调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对个别帮教对象的教育,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帮对象的各项措施。维护年级正常教学秩序。

4.本年级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12.               班主任

1.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班中的每一位学生的安全负责。

2.引导学生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学生理解社会安全的重要意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班主任在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须运用学生应急联系网络,及时送到卫生室或医院,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处理。

4.班主任应明确自已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指导学生进行各种预案的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护好本班的每一位学生。

5.班主任应对本班的帮教对象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每天对未上学的学生了解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弄清原因,妥善解决,并做好情况记录。

6.班主任应做好各项集体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以及活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每一次活动安全、有序、圆满。

7.班主任应经常与任课教师、舍务教师等联系,及时了解本班学生中的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8.班主任负有向本班学生进行各方面安全知识的培训职责。

9.学生因事外出,班主任需开具出门证。

13.               卫生保健教师

1.执行学校安全卫生条例,执行师生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制度和应急预案。

2.通过各种传媒,宣传卫生知识,帮助学生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

3.上好学生卫生健康课,指导学生预防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方法及常用的急救、处理常识,组识珍爱生命的系列教育活动。

4.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积素,掌握有特异体质、物壹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学生的情况,并配合教师、家长等有关方面做好教育保护工作。

5.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药品,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6.负责同卫生监督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的业务联系。

7.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预案操作程序进行处理。

14.               心理辅导员

1.及时了解师生中的异常心理状况,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2.利用各种传媒,普及心理健康常识。

3.定期开放心理咨询室,解决师生中的实际心理问题。

4.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心理调查,对心理有问题的师生进行访谈和疏导,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同时要注意保密。

 

15.               专用室负责人:

1、专用教室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应保证专用教室的运行顺畅,并严格按照专用教室管理规则执行。

2、所有专用教室器具领用、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教学用具原则上不准私人借用,发生问题由管理人负责。

3、专用室负责人必须保证本专用室内的所有器具完好无缺、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处理。

4、专用教室内的危险处,如药品、电器、高处堆物等按规定重点保管,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每学期必须核对、清理一次危险物品),不得出现任何伤害事故。

5、凡使用专用教室,必须每天保洁一次,课桌椅等排放整齐,下班前关好窗,拉好窗帘。没有使用的专用教室须每周打扫一次,保证做到教学需要随到随用。

6、对使用过的教学具(包括仪器、乐器等),必须清洗、归类到相应的位置,不得随意堆放过夜。

7、专用教室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对所管理的专用室进行卫生、安全等检查,发现问题,当即解决。

8、上课时间内,必须按时打开专用教室,督促上课教师做好专用教室的记录,如使用、报修、报损及其他事宜。

9、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10、其它人员(常规使用除外)使用必须经校长室、教导处同意方可使用。

16.               实验室管理员

1.保证实验器具的安全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解决。

2.保证实验室水电的安全使用,绝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水电设备。

3.在师生使用设备时,应坚守岗位,及时处置各种情况。

4.严格管理化学毒品室,严格按“五双”要求执行。

5.做好实验室的防盗、防火工作,并进行预防演习。

6.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预案操作程序进行处理。

      十五、网络管理员

1.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检查网络系统及学校网站,及时删除不良信息。

3.做好各种设备管理工作,防止各种病毒入侵。

17.               食堂负责人

1.做好食品卫生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

2.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3.检查食品来源及相关的免疫证明和送货单,无证、无单食品不得进入食堂。

4.检查食品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5.监督食品加工过程,发现违规操作,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6.一旦发生食品卫生事故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程序操作。

18.               门卫保安

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防外来人员捣乱破坏,如遇特发性事件及时与派出所联系,确保一方平安。

2.闲人不准入内,来访者应先向门卫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人员确认后,方能入校。

3.上课时间,学生不得无故离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特有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手续方可离校。

4.学校财产、建筑材料等物资如出门须出示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

5.与派出所建立联防制度。

6.积极配合行政值班人员做好工作,有事及时向值班人员联系。

7.加强校园巡逻,及时合理、合法地处置各类安全事件。

8.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岗期间,不得离岗。

9.发生暴力入侵事件,及时按110紧急按钮,并努力保护师生安全。

19.          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认真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要求,每节课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上课,穿好运动装及球鞋。

2、课前体育教师必须检查课中应用运动器械安全性。

3、开始上课时,体育教师必须检查每位学生是否按规定穿好了服装、鞋子。还要检查学生身上是否有不应该佩带的各种标志、和硬东西,请学生把这些物品放在一旁专用处。

4、教师及时了解、安排好体育免休与身体不舒服同学体育课休息工作。

5、课中准备活动必须做充分,有特殊内容的课还要做好专项性练习。

6、体育教师一定在课中随时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对运动量大、有危险性的项目要加强相应保护措施,并教会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7、课中体育教师不得随意交谈,更不能擅自离岗。

8、课中合理安排运动量,多采用目标管理方法,做到量力而行。

9、平时在游戏中多观察、多提醒学生行为规范,特别是安全教育。

10、课中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及时送卫生室处理。(能处理的卫生室老师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卫生保健教师要陪同及时上医院)。

20.                实验管理员

1、上课教师必须对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必须停止其实验,教育后再做实验。

2、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4、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5、教师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电和门窗等。

 

21.                 任科教师:

任科教师对本堂课教学中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技课、自然常识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挖掘本学科教材中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和培养学生抵御自然灾害的知识和能力。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教导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4、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有效的救护。

8、如需到专用教室上课须将学生整队后带至专用教室,在前往途中要注意学生安全,保持队伍的安静有序,下课后可让学生自行回教室,叮嘱学生注意安全。

9、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师专附小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注:体育教师、科常(实验)教师或在专用教室上课必须按相关岗位的安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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