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网: 少年宫 新场学区 素质教育 文明在线 信息公开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实验中学
|首页|学校管理|党团工会|教学教研|教科研|德育工作|后勤管理|体卫艺科|少年宫|集团化办学|信息科技|教学资源|文件传输|
上海市石笋中学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含校外辅导员、志愿者)工作职责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实验中学 https://xcsyzx.pdedu.sh.cn
你的位置:首页 > 少年宫 > 工作制度 > 上海市石笋中学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含校外辅导员、志愿者)工作职责
上海市石笋中学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含校外辅导员、志愿者)工作职责
作者:肖娟 时间:2012-04-28 点击:3090 下载全文 访问记录 发表评论

上海市石笋中学乡村学校少年宫

辅导员(含校外辅导员、志愿者)工作职责

乡村学校少年宫是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等兴趣爱好,促进他们全面发展的辅助教育机构。根据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工作职责:

1.辅导员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辅导员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学校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5分钟做准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4.辅导员合理制定活动计划,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活动、培训的质量。

5.辅导员要有组织、有制度地搞好学员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做到传艺育人,使学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长。

6.在活动中把教学任务和特色活动合理结合,使更多的农村未成年人在各项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7.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和管理学生,保持教室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上一篇:上海市石笋中学乡村学校少年宫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下一篇:上海市石笋中学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实验中学版权所有,严禁复制或建立镜像,程序设计:倪建华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100250号
众安路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众安路780号 笋南路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笋南路28号 电话:021-5817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