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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场实验中学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新秀
推荐方案
指导思想:
为切实落实浦东新区关于优秀教师梯队建设的文件精神,围绕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校高层次教育人才建设,制定本方案。
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中心组成员为组员的优秀教师遴选、推荐专项工作小组。
推荐原则
自愿申报,择优推荐
推荐名额
区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22人(含已经取得区骨干教师称号的人数)
区教育新秀:6人
基本条件
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推荐基本条件:
本校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具备高尚的教育理想,坚定的教育信念,深厚的教学功底,丰富的教科研经验,一定的代缴引领实绩;有能力、有意愿在区域层面组织策划专业活动,引领教师发展。
浦东新区骨干教师推荐基本条件:
本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应具备坚定的教育信念、扎实的教学功底,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意识和带教引领经验;有能力、有意愿在学校、集团或学区层面组织策划团队活动,引领教师发展。
浦东新区教育新秀推荐基本条件:
任职2-5年,且尚未取得浦东新区骨干教师荣誉的本校在职教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青年教师可优先推荐且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1、获区教学竞赛一等奖;
2、获市级及以上行政或职能部门主办的教学竞赛等第奖;
3、主持区级及以上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行政或职能部门的课题;
推荐程序
1、凡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有意愿的教师参加申报。(6月17日前)
2、学校专项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遴选工作,确定预报名名单。(6月18日)
3、学校公示三类人员拟报名名单。(6月18日)
4、公示结束,学校经“三重一大”审议通过正式推荐名单,并公示五个工作日。(6月19日——6月23日)
5、6月24日上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新秀正式推荐名单。
6、组织报名教师完成网上填写资料及相关答辩工作。
新场实验中学
20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