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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学期收费公示
作者:吴建华 时间:2023-09-04 点击:834 下载全文 访问记录 发表评论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实验中学

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收费公示 

收费

项目

收费

单位

收费

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外籍

小(中)学生

就读收费

每生

每学期

沪教委财〔20078

本市普通公办中小学接受在本市任职或就业外籍人员的偕行子女就读,其学费标准为小(中)学每生每学期****元,较高管理水平学校收费具体见文件。

二、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1

课外教育

活动费

每生

每学期

沪价费〔201513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

校服费

每生

每套

950

春秋季校服:260/套;夏季:170/,共计计两套;冬季:350/套。四套共计950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

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

保险费

每生

每学年

沪医保规〔202010

根据当年度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自愿原则。

4

餐费

每生

每餐

13/

沪价费〔201513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5

校车费

每生

每月

如无校车,可在学校制定处写,或不列入公示栏。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代办服务性收费。

2.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餐费及课外教育活动费。(文件:沪教委规〔20204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收费咨询:学校电话  58179962*8136

监督举报:浦东新区教育局电话  20742720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  12315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实验中学

20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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