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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场实验中学2020年高中阶段学生推荐工作方案
作者:唐玉明 时间:2020-04-26 点击:1488 下载全文 访问记录 发表评论

新场实验中学2020年高中阶段“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学生推荐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2020年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落实2020年高中阶段“提前录取志愿”学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荐”)。

二、“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杜毅

副组长:屠敏蕊

组员:汪洪芳   唐玉明 蒋潘越 周高云

三、“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唐玉明

组员:汪洪芳 胡卫明 陆英 朱莉萍 倪萍华 吴雪红

四、“推荐”工作原则

1、获得推荐的学生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以上。并且是具有2020年参加上海市初中学业考试资格的在籍在读学生。

2、被“推荐”学生必须是自愿参加“推荐”。

3、凡是在初中阶段获得校、区、市等优秀队员、优秀团员、等荣誉及各类区级以上德育荣誉(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参加的德育活动)的学生,原则上优先推荐。

4、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学业情况及其他条件,选择“自荐”,并向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凡被推荐的学生不得再进行自荐,凡选择自荐的学生,不得被推荐。

五、“推荐”工作程序

1、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推荐方案”,并予以公示。

2、班级、班主任根据学生学习成绩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民主推荐优秀学生。获民主推荐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a、初三第一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的综合分在年级前三十名以内(综合分按照期中成绩*50%+期末成绩*50%折算)。

b、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在“优良”以上。

c、各班师生推荐工作须在班主任指导下,由班长主持开展。

3、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各班级民主推荐学生名单,结合初三第一学期期中、期末综合分成绩,经“推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大名单。

4、根据“推荐”大名单,凡是在初中阶段获得校、区、市等优秀队员、优秀团员等荣誉及各类区级以上德育荣誉的学生可获“推荐”加分。按学生初三期中、期末综合分成绩+“德育加分”最终确定学生“推荐分”。学校按照学生“推荐分”由高到低排名,按排名先后最终确定新场实验中学2020年优秀学生推荐名单。进入推荐大名单且推荐分相同的学生,按有无区级以上德育获奖以及获奖多少,由推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获得推优资格学生。

6、可获“德育”推荐加分项目如下:获市级优秀队员、优秀团员等荣誉,每次加20分;获区优秀队员,优秀团员等荣誉,每次加10;获得区级各类德育获奖,每次加5分;市级德育获奖加10分,获得校优秀队员称号,每次加5分。学科竞赛市级获奖的加20分。以上获奖项目及奖励加分资格由领导小组审核。未列入以上项目的荣誉或获奖,不作加分。

7、征求获得推荐资格学生意见,学生自愿参加推荐的,学校予以推荐。如果获得推荐资格学生自愿放弃推荐的,学校按照大名单学生推荐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8、经过以上程序确定新场实验中学“推荐”学生名单后,按教育局要求,校内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

9、公示结束后,学生填写《2019年上海市实验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推荐生信息表》,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完成推荐。

六、“推荐”人数

新场实验中学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提前录取志愿”择优推荐名额为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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