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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笋中学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公示制度
作者:张全军 时间:2008-11-07 点击:2639 下载全文 访问记录 发表评论

石笋中学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公示制度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方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体育、文化、教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区教育局《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公示制度。

一、公示方法:

1、通过学校网站、社区居委公示栏、学校门口宣传栏等途径将开放信息进行长期公示;

2、利用社区居委集会、学校家长会等集体公众活动加强宣传;

3、通过学生向社区作广泛宣传。

二、公示内容:

1、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信息,包括开放范围、项目、时段等;

2、办理体锻证的有关须知:

1)可申请办锻炼证的对象:

2)在提出办证前,需认真阅读学校有关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有关制度,并承诺自觉遵守本校体育设施开放的各项管理制度;

3)办证人需提供的证件。申请参加体锻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4)申请者在学校门卫处领取《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体锻人员登记表》,填写好正面的有关信息和背面的承诺,到所在社区(村居委)盖章。

5)到学校办理手续。若申请者情况正常,学校则在申请者递交登记表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为申请者办妥体锻证。

3、特殊信息公示:如学校有重大活动安排或对体育锻炼场地、设施进行保养维修,提前2天予以公示。对开放情况发生改变的,改变后应及时在不同公示点重新公示。

 

 

 

新场镇石笋初级中学

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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